起火缘由为小区内两名六七岁的儿童进入堆满家具的售楼大厅,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刑法》第十七条,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,不予刑事惩罚的,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;正在需要的时候,依法进行特地矫治教育。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无平易近事行为能力人,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平易近事行为能力人,无平易近事行为能力人、平易近事行为能力人形成他人损害的,由监护人承担侵权义务。